进口化妆品申报:所有进口化妆品(特别及非特别)销售前必须经中国国家备案批准(具体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
进口化妆品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申请特别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文件及第三方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七)所有外文(国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八)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九)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进口化妆品申报必要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发现不符合要求情形的,要求境内责任人在30日内一次性补充提交相关资料;
2、发现依据现有资料无法判断产品*性的,告知境内责任人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在确认备案资料符合要求前暂停进口及销售该产品;
3、发现存在违法情形或产品质量*问题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对相关产品进行责令下架、召回处理。
进口化妆备案(审批)申报程序如下:
1、进口普通化妆品的申报程序:
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备案、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凭证等程序。
2 、进口特别化妆品的申报程序:
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注册、材料审评、核发注册批件等程序。
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备案申报所需要资料:
1、《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含国外已上市销售文件) ;
2、产品名称信息;
3、产品配方(包括原料序号、原料名称、百分含量、使用目的、原料*信息) ;
4、产品执行的标准;
5、产品标签样稿、国外生产国(地区)产品的销售包装;
6、产品检验报告(包括微生物和理化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性试验报告等) ;
7、产品*评估资料。
公司秉承“关注客户核心利益,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供应链协同整合方案,帮助客户实现进口效益提升,公司坚持诚信为本的信念为每一个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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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北京海华鸿业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化妆品备案、化妆品风险评估、化妆品功效宣称、化妆品原料注册备案、化妆品注册、进口化妆品审批等业务。公司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根本要求,实现高的服务效率为目标,较大限度的降低客户的申报费用为中心点。我们以真诚的服务态度,强的责任感为客户提供一对一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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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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