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配方中各成分的AN QUAN评估
表2 各成分的AN QUAN评估
序号 | 中文 名称 | 含量(%) | 《化妆品AN QUAN技术规范》要求 | QUAN WEI机构评估结论 | 本企业原料历史使用量(%) | 较高历史使用量(%) | 评估结论 | 参考文献 |
1 | 水 | 91.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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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无AN QUAN风险。 | / |
2 | 甘油 | 5.000 |
| CIR评估结果显示,驻留类化妆品浓度为78.5%时,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是AN QUAN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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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配方中添加量在AN QUAN用量以内。 | 1 |
3 | 鲸蜡醇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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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 |
| 在备案号为xxx的面霜中,鲸蜡醇浓度为1.500%,本产品添加量为1.000%,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 / |
4 | 花生醇 | 0.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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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生醇为1-二十烷醇,属于直链长链饱和脂肪醇。直链长链饱和脂肪醇类物质的通用分子结构式为CnH2n+2O,该类物质都具有直链碳链结构,且都具有末端醇羟基作为关键官能团,化学结构的区别是碳链长短的不同。因此,花生醇和具有近似碳链长度的饱和脂肪醇(如1-十八醇、1-二十二醇)在理化性质、危害描述、危害特征描述等上的数据可以相互参考。 毒理学终点: 急性毒性: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显示该原料为实际*性。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显示该原料为微毒性。 皮肤刺激性:根据原料供应商提供的毒理学AN QUAN数据,浓度为50.000%时,该原料对皮肤无刺激性。 眼刺激性:根据原料供应商提供的毒理学AN QUAN数据,浓度为50.000%时该原料对眼睛无刺激性。 皮肤变态反应:该原料经动物测试证明无致敏性。 皮肤光毒性:含有该原料的产品在临床研究中显示无皮肤光毒性。 致突变性:根据原料供应商提供的毒理学AN QUAN数据,该原料无潜在基因突变性或染色体畸变性。 系统毒性:经过危害特征描述,该原料的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NOAEL)为 1000 mg/kg bw/day。生殖发育毒性:该原料的交叉参考物1-二十二醇在重复剂量毒性/生殖和发育毒性试验中未观测到发育和生殖毒性反应,其NOAEL为 1000 mg/kg bw/day。另一交叉参考物1-十八醇在生殖和发育毒性试验中也未观测到发育和生殖毒性反应,其NOAEL为 2000 mg/kg bw/day。鉴于化学结构的相似性,花生醇(C=20)的生殖和发育毒性应与1-二十二醇和1-十八醇相近。此外,据研究表明,直链饱和脂肪醇的经皮、经口吸收率与碳链长度直接相关。当碳链长度大于7时,饱和脂肪醇的经皮、经口吸收率随碳链长度的增加而下降。因此,花生醇的生殖和发育毒性应不**其交叉参照物的生殖发育毒性,基于保守原则,NOAEL选取1000 mg/kg bw/day。AN QUAN评估用NOAEL:选取经口重复染毒试验资料的NOAEL 1000 mg/kg/day用以计算AN QUAN边际值。暴露剂量=1.54*1000*0.600/(60*100)=0.154mg/kg/d。AN QUAN边际值MoS = 1000/0.154=6494> 100 该原料在本产品中的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2-5 |
5 | 苯氧乙醇 | 0.500 | 符合《化妆品AN QUAN技术规范》准用防腐剂(表4)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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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化妆品AN QUAN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 | 6 |
6 | 香精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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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使用符合国际日用香料协会(IFRA)实践法规要求。 | / |
7 | 二棕榈酰羟脯氨酸 | 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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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该原料使用浓度低于已获批准驻留类化妆品中较高历史曾用量,可AN QUAN使用。 | / |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的AN QUAN评估
本产品按照《化妆品AN QUAN评估技术导则》的要求,基于当前科学认知水平,对可能由化妆品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风险物质进行评估,结果表明:
本产品的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过程和产品包装材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产品中可能存在的AN QUAN性风险物质是技术上无法避免、由原料带入的杂质。残留的微量杂质在正常合理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产品AN QUAN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见表3。
表3 化妆品中AN QUAN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
标准中文名称 | 可能含有的风险物质 | 备注 |
水 | 无 | / |
甘油 | 二甘醇 | 欧洲消费者AN QUAN科学**(SCCS)关于二甘醇杂质的意见中,浓度不**过0.1%时,其在化妆品中的存在是AN QUAN的。 终产品二甘醇的检验报告附后。 |
鲸蜡醇 | 无 | / |
花生醇 | 无 | / |
苯氧乙醇 | 二恶烷和苯酚 | 二恶烷:化妆品终产品中二恶烷的残留浓度应符合《化妆品AN QUAN技术规范》(2015版)**章<概述>中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值”的要求,即二恶烷的残留浓度应小于30mg/kg。本产品中二恶烷的残留浓度符合该要求。 苯酚:根据日本化妆品标准允许使用的防腐剂中,苯酚在化妆品中的**为0.1g/100g,本产品中苯酚含量为0.002g/100g,因此,本原料不具有AN QUAN性风险,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
香精 | 无 | / |
二棕榈酰羟脯氨酸 | 无 | / |
此外,该产品的检验报告显示其铅、汞、砷、镉、二恶烷检验结果符合《化妆品AN QUAN技术规范》(2015年版)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的限值要求。